在“潛績”中看干部擔當
政績觀是干部從政理念的直接體現,有什么樣的政績觀,就會有什么樣的發展觀。廣大黨員干部既要做看得見、摸得著、讓群眾得實惠的好事,也要做一些為后人作鋪墊、打基礎、利長遠的實事。
揆諸現實,一些政績觀發生偏差的現象時有發生。有的不顧客觀規律搞“大干快上”,盲目鋪攤子、上項目,最終“草草收場”;有的不愿意“理舊賬”,樂于重打鑼鼓另開張,造成了資源的極大浪費。長此以往,既削弱了干部干事創業的熱情,也破壞了當地的政治生態,最終貽誤了事業發展。究其根本,還是沒有從思想深處厘清顯績與潛績之間的辯證關系,存在“重顯績、輕潛績”的思維慣性。
顯績,通常是指看得見、摸得著、可量化的成績。而潛績則意味著周期長、見效慢,需要長期耕耘、持之以恒的付出,才能看到的成績。對于領導干部而言,追求“顯績”容易,追求“潛績”較難。但愈是面臨艱難抉擇,越是能看出干部的黨性修養,越是能檢驗責任擔當。事實上,“潛績”是“顯績”的基礎,“顯績”是“潛績”的結果,沒有扎實的“潛績”作為基礎,將會導致“顯績”根基不穩、后續乏力,最終難以得到群眾認可、經得住歷史檢驗。
評價一個干部是否有擔當精神,既要看他有無“挑重擔”“打硬仗”的勇氣與韌勁,也要看其是否能不計得失、甘為人梯,愿意做打基礎、做鋪墊等長遠之事。黨員干部要保持歷史耐心和戰略定力,既要有一年辦好幾件事的闖勁,也要有幾年辦成一件事的執著,不顧一己之私,不圖一時之名,把更多的心思和精力放在發展急需、群眾急盼、基層急切的事上來,通過一件件小事的量變積累,推動一項項發展要事的質變突破。
推動干部樹立和踐行正確的政績觀,既需要干部個人清醒認識,也需要組織部門靠前擔當。要建立健全體現潛績成效的考核指標體系,把處理歷史遺留問題、提升群眾滿意度等事項作為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,既看“顯功”、又看“潛功”,既看發展貢獻、也看積難化解,真正給“抓潛績”的干部吃下定心丸。要探索引入群眾評價機制,直插一線、問感于民,在深入基層中看干部的一貫表現,在鄉語口碑中考察干部的工作實績,真正讓干部的潛績通過群眾的評價感受體現出來、檢驗到位。(山嵩)